浙江金华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19年3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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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金******厂房扩建项目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工业园区东阳南街****号金******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将原厂址迁建至雅畈镇工业园区 东阳南街 **** 号,拟投资 *** 万元,实施厂房扩建项目,新增 **** 平方米钢结构厂房 * 幢,形成年产 * 万台电子计价秤、电子台秤、电子汽车衡、电子仪表系列生产线。未进行公众参与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气: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对 焊接烟尘收集处理后车间 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 通风换气;刷漆废气管道收集经光催化氧化+ 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 后 **m 高空排放。*、废水:生活废水经厂内沼气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噪声:采取减振措施,设隔音间控制,加强设备维护,加强管理等。*、固废:废电子元器件、 废锡渣、废乳化 液、废机油、废 油漆桶、废油漆 渣、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手套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紫金南街***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