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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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相关规定,我司委托******对鞋底照射喷漆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项目基本情况概况:项目名称:鞋底照射喷漆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单位:莆田市荔城区启航鞋底加工厂项目概况:莆田市荔城区启航鞋底加工厂位于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重兴南街****号,项目租*******号厂房*F北边厂房进行生产和办公,租用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项目员工人数拟定*人,从事鞋底照射喷漆,年加工鞋底**万双。周边主要保护目标位置: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的环境敏感目标北侧凤山村。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①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用水主要为水帘柜用水,水帘柜用水经过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可以达到GB/T*****-****《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的B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荔城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②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漆雾颗粒;(*)有机废气(*)项目喷漆工序设水帘柜,水帘柜气流带动过喷漆雾颗粒,与高速雾化的水汽碰撞,落入循环水池内,洗涤大部分漆雾颗粒(去除率≥**%),剩余漆雾颗粒经过吸风系统收集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m高的排气筒排放,预计排放可符合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排气筒**m时,排放速率≤*.*kg/h),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三苯”废气。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浸泡、照射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后,与项目喷漆工序水帘柜中的有机废气一同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同一根不低于**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则预计项目有机废气排放符合DB**/****-****《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中排放要求(排气筒高度**m时,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甲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二甲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③噪声:尽量采用低噪音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置生产设备。④固废:项目照射剂、油墨、稀释剂、固化剂等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理。项目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的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队统一定期清运至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固体废物根据不同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有效的管理和处置后,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莆田市荔城区启航鞋底加工厂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重兴南街****号邮编:******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宝塔大道**号就业大厦*楼邮编:******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 公众有关信息公开后,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提交意见。本公告公示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 莆田市荔城区启航鞋底加工厂****年*月**日 全本链接:https://***.******.***/s/*ha**qYS*cjwoy*zYtTiEgw 提取码: nj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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