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19~2021年度烧碱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年度烧碱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补充公告发布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二、原招标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第*点: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修改为: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厂商的唯一授权。
三、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如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公告为准。
?
?
招标人:******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