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靖边县公安局采购新庄派出所室外及附属用房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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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靖边县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靖边县公安局采购新庄派出所室外及附属用房工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靖边县公安局采购新庄派出所室外及附属用房工程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GK-***三、采购人名称:靖边县公安局地址:靖边县新区党政第二办公区*号楼**层联系人:李雄东电话:****-*******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靖边县新区党政第二办公区**层联系人:李伟电话:***********传真:***********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靖边县公安局采购新庄派出所室外及附属用房工程项目*项项目概况: 室外及附属用房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用途: 自用采购预算: *******.**元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定资格条件: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②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B证;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发售时间:****-**-** **:**:**至****-**-**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靖边县新区第二党政办公区*号楼**层*、文件售价:每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购买招标文件请在工作时间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靖边县新区第二党政办公区*号楼**层*****、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靖边县新区第二党政办公区*号楼**层****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开户名称: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长安银行靖边县支行*、账 号:******************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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