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埇桥区严管“四类人”规范招投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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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埇桥区公管局从严监督考核,严管“四类人”,确保公共资源项目在阳光下交易。
一是严管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加强对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考核细则》对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考核。细则涵盖了项目备案、开评标现场管理、档案管理等九条内容,组织学习《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代码表》及考核扣分确认书等内容。
二是严管评标评审专家。为规范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评审,促进评标评审专家规范、公正地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严格执行《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费用支付参考标准(试行)》。该《标准》中明确规定了评标评审专家无故迟到、擅自早退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禁止专家利用社交软件或其他方式违规泄露与项目评标有关信息,违者将予以从重处罚。
三是严管招标项目业主评委。为适应全流程电子化评标工作需要,确保评标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要求招标项目业主评委必须具备一定的任职条件,严格规定业主评委应当具备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年限及所具备的专业水平,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四是严管投标人。虽然各项法规条例,对各样的围标串标行为作出处罚规定,但投标人依然花样不断,防不胜防,严重损害招标市场。为切实杜绝投标人围标串标的行为,埇桥区公管局联合住建局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发现一例,整改一例,查处一例,通报一例,记入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
(区公管局 孙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