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洞经信[2017]25号关于开展洞头区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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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温州市洞头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文件温州市洞头区农林水利局 洞经信〔****〕**号 关于开展洞头区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 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号)、《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建城〔****〕***号)、《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号)、《关于开展市级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温经信资源〔****〕**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五水共治”“节水型社会”建设部署要求,为形成合力,深入推进我区工业、商贸业领域节水管理工作,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委渔农办(农林水利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洞头区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在重点用水行业推荐洞头区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街道、乡镇属地工作责任,加快引导企业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进步,共同促进“五水共治”工作。二、建设对象高耗水行业规上企业或年用(取)水超过*万立方米的企业(根据实际可以扩大范围),重点包括石油炼化、化工、非金属矿物制品、热力电力、水产品加工、冷鲜制冰等工业行业,以及石化物流、酒店商场等商贸行业。三、主要目标在****年创建*家区级节水型企业的基础上,到****年,区级节水型企业达**家以上,其中,****年创建*家,主要实施对象******、温州市洞头************、******、温******、中海石油(中国)******。四、建设要求在高耗水行业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必须加强节水基础管理、推进水平衡测试,加强企业单位产品取水定额、用水重复利用率、水表计量率、锅炉冷凝水回收率、企业用水综合漏失率、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考核,推动企业对标达标,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节水型企业建设具体要求:(一)完善企业节水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健全企业节水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节水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职责、管理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建立日常巡查和检修制度,防止跑冒滴漏。(二)加强取水定额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取水定额指标和标准,按照定额指标选择适合的用水工艺和技术,实施企业内部节水评价。推动企业对标达标,不断提升用水效率。(三)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依据《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配备用水计量器具,编制详细供水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年取水量*万立方米以上的自备水取水企业应安装取水实时监控装置,并建立月度抄表记录台账制度,加强用水效率和总量分析。(四)加强节水技术改造。推进节水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积极研发或采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淘汰落后用水工艺、设备和器具。建设项目施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五)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推进废水回用、海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积极努力推进废水“零”排放。(六)提高职工节水意识。定期组织开展节水宣传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节水意识。五、组织管理(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洞头区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各街道、乡镇组织辖区内主要对象企业积极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并认真做好相关基础工作。(二)实行计划管理。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农林水利局要提出辖区内拟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的企业名录,制订节水型企业建设年度计划,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并将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纳入街道、乡镇年度目标考核。(三)节水型企业评价。洞头区节水型企业评价必须满足“节水型企业基本要求”(见附件*-*),基本要求为否决项,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不得申报节水型企业。同时,节水型企业的技术考核指标(见附件*-*)和基础管理考核指标(见附件*-*)两项考核总分达**分以上的可评为节水型企业。(四)节水型企业评审程序。 *.申报。区级节水型企业申请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和街道、乡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企业按照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编写节水型企业申报书(申报书要求见附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乡镇组织企业于每年*月**日前前向所在区经信局统一申报。 *.评审。由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农林水利局组织专家按照上述洞头区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对区域内企业相关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现场核查工作。*.命名。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经区经信局公示*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由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农林水利局命名为“温州市洞头区节水型企业”并在每年*月底前,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农林水利局择优将已命名的“温州市洞头区节水型企业”向省、市经信、住建、水利部门推荐申报省级、市级节水型企业(附“温州市洞头区节水型企业”申报评审材料)。六、政策引导和支持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农林水利局加强对节水型企业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在安排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技术改造等财政专项资金时,优先支持节水型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保证节水型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需求。优先支持节水标杆企业组织实施节水示范工程。支持杨文工业区、南塘工业区入园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与节水型企业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园区节约用水管理,完善用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水资源利用渠道,探索园区内污水集中处理回用的第三方节水服务模式,实现不同行业间的梯级循环用水、一水多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 *.节水型企业申报书 *.****年洞头区节水型企业创建重点名单 温州市洞头区经济和信息局 温州市洞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市洞头区农林水利局 ****年*月**日 附件*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一、节水型企业基本要求序号项 目*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取水许可制度,开采城市地下水符合相关规定。*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分开计量,生活用水没有包费制。*蒸汽冷凝水进行回用,冷却水应重复利用。*按规定周期开展水平衡测试(企业提供水平衡测试报告)。*没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和用水设备(对照国家、地方相关淘汰目录,在水平衡测试时进行核实)。*水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符合GB *****的要求(企业总取水、非常规水资源水表计量率为***%,企业内主要单元水表计量率≥**%,重点设备或重复利用用水系统的水表计量率≥**%,水表精度不低于±*.*%。水平衡测试报告出具)。*单位产品取水量达到《浙江省工业用水定额》(****年修正版)标准。*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附地方水利局批复复印件或取水许可证)和自备取水企业应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附地方水利局证明),近三年用水无超计划(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节水办证明)。*经公示无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举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节水“三同时”即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四到位”即工业企业要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管水制度到位、节水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