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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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解读一、制定依据:*.根据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洞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洞头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洞委发〔****〕**号)和《温州市编委办关于原洞头县党政群等机构更名的通知》(温市编〔****〕***号)精神,洞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更名为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温政办〔****〕**号)二、职责调整依据:*.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温政办〔****〕**号)精神,调整划入、划出及需加强的职责。*.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号)文件精神,将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划归安监部门承担。三、科室设置依据:按市卫计委《关于印发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温政办〔****〕**号),并结合洞头实际,设置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公共卫生科、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医政医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计划生育科等*个职能科室。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