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河长制创新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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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新开展“三长”联治工作体系 我县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基础上,积极创新,特制定全面推行“三长”(河长、路长、街长)联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依据河长、路长、街长工作领域和负责范围,按照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治共享的工作要求,构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网络体系,形成水陆共治、各方联动、全面覆盖、无缝对接的工作格局,围绕振兴乡村战略,实现河清、路畅、街美的“宜居宜业幸福新抚顺县”目标。 (二)创新开展“分段认领”管护体系 我县秉着“党建引领、党员带头、村民自治”原则,将上马镇通什村作为河道治理“分段认领”试点村,将通什河分为**段,分别由**名村内党员及村民代表作为河段治理带头人,采取就近自愿认领方式,对所包河段进行日常垃圾清理和管护,并设立河段治理带头人公示牌,牌中对总河长、通什河河长、河段治理带头人、分段范围等信息进行了公示。“分段认领”方式不仅便于日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清理,更有效的提高百姓对河道治理及保护的认识,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统一着装,规范河湖监督执法 为进一步推进河湖监督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严肃性、树立监督执法队伍整体形象,我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和水务局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统一配置河湖监督执法服装。该项行动是实现队伍正规化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不仅会给地方百姓留下河湖监督执法庄重威严的直观印象,更加规范监督执法人员行为,提升执法人员履职使命感。 (四)建立垃圾清理长效机制 为切实加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努力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县成立专项治理及长效监管领导小组,并在全县范围内建立河湖垃圾清理长效机制。各乡镇落实管理责任,保持常态化的垃圾清理工作状态,各村生活垃圾做到日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规范有序,从源头上杜绝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的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农村河道乱堆乱放垃圾现象得到全面改善、河道水环境明显提升、河流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面实现河道保洁有责任主体、有专人负责、有相应设施,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达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