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我区持续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begin今年初,我区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重点通过“天地一体化”监管模式,全面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严格履行水土保持主体责任,推动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确保辖区内不发生人为水土流失危害事件,促进全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据了解,本次行动为期一年,将严肃查处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未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随意倾倒废弃土石渣等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行为的生产建设项目。 行动将对全区存在弃渣场、扰动范围广、水土流失隐患大的公路、管道等线性工程和涉及水域、山林、海岸等生态脆弱区域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并重点检查占地面积*公顷以上或挖填土石方总量*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 此前,区水政监察大队已通过对照区发改部门立项项目清单、卫星遥感影像等手段,并结合水土保持行政许可事项、群众举报线索、日常监管等,对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 “对于疑似存在问题的生产项目,经过我们实地检查,目前共确定*个未批先建的生产建设项目。”据区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夏旭光介绍,他们对这些项目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这些项目都已补办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 区水政监察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多种手段对超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情况进行排查。对新发现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项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以往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逾期仍未落实的违法项目进行处罚;对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对逾期仍未落实整改的项目进行处罚,并对辖区内违法项目查处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