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关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清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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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现我中心将对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项目)开展清退工作。符合退付条件的投标单位请及时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各投标单位需向中心提供单位收款收据(加盖财务专用章),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并附上基本账户开户信息、联系方式等,中标单位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对于一些项目时间久远,项目信息无法填写清楚的,请速与本中心的财务室联系。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区分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