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西将实施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63945户 总投资约38.3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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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解决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类重点对象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之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年广西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分解落实国家下达全区农村危房改造*****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户),总投资约**.**亿元。 《方案》明确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使用范围和拨付方式。同时要求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一卡(折)通”渠道,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集中统建的除外),不得采取现金形式发放。《方案》还明确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原则上,对C级危房要采取维修加固形式进行改造;拆除重建或易地新建的,要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建好新房拆除旧房。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新建的,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人均**平方米;分散供养五保户不超过**平方米;家庭成员*人及以下的农户原则上控制在**平方米以内,*人及以上的农户不超过人均**平方米;无自筹能力由财政全额补助的农户控制在**平方米以内;面积误差为*%。全区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当地民族习俗、气候特点等实际,细化面积标准,但需防止出现因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贫困加剧的现象。 同时,《方案》还要求,****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要在 ****年底前全面开工,****年*月底前基本竣工。其中,列入****年度脱贫摘帽任务计划的县、村和脱贫人口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要于****年**月底前基本竣工,**月**日前完成设区市验收。自治区于****年*-*月组织开展全区范围的交叉验收。(莫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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