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市第九中学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建设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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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九中学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建设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品目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采购单位泉州市第九中学行政区域泉州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室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室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侯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泉州市第九中学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先生 *********** 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侯 ****-**************受泉州市第九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第九中学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建设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九中学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建设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YFCGZ******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侯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泉州市第九中学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小侯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数 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 泉州市第九中学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建设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批 福建省泉州第九中学校区 合同签订后 (** ) 天内交货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出具书面声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书面声明);*、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书面声明); *、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及生产企业参与投标价格扣除:A、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价格扣除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投标人必须另行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清单(该清单格式自拟,且必须与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装订在一起),否则不予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和价格清单才能给予价格扣除。***.******.***额外加分: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标准a.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注: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号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强制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予加分。如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优惠政策,加分方法如下表: 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报价总金额的比例 优惠办法 **%(含**%)至**%(不含**%) 给予每个品目单项报标报价*%的价格扣除 **%及以上 给予每个品目单项报标报价**%的价格扣除 b.以上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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