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可视化课堂教学管理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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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可视化课堂教学管理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可视化课堂教学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 二、变更内容 为响应招标人的实际需求,现对本招标文件具体内容变更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变更后内容如下: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总则***.******.***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变更后内容如下: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采用个人和企业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解释权变更后内容如下: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其他未尽事项参考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文件执行。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在招标投标和评标阶段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部分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部分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重复表格部分删除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响应性评审中关于投标报价规定部分删除,具体删除内容如下: “不超过招标控制价。当投标人报价比有效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低**%(含**%)及以上时,则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市场行情认定该投标是否为无效标。” 此项规定删除。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变更后内容详见附件*.*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需求”变更后内容详见附件*.* *、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项“技术要求响应表”变更后内容详见附表*.*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现变更为“****年*月**日上午*点**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已报过名且投标保证金已退回的投标单位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过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缴纳并绑定。 三、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联 系 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开封市东京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号院*幢**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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