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关于黄剑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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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朱春保市长的提请,经高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黄剑鹏同志为高州市司法局局长;陈清流同志为高州市财政局局长;凌培杰同志为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吕强同志为高州市水务局局长;龙国源同志为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冯明同志为高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杨文同志为高州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蔡世业同志为高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邓钦信同志为高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陈昌永同志为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彦同志为高州市统计局局长;卢清同志为高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李平同志为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肖伯茂同志为高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钟荣伟同志为高州市林业局局长;陈培朗同志为高州市信访局局长。决定免去:陈清流同志的高州市水务局局长职务;吕强同志的高州市统计局局长职务;梁逸峰同志的高州市财政局局长职务。凌培杰同志的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龙国源同志的高州市农业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冯明同志的高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杨文同志的高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邓钦信同志的高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陈昌永同志的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卢清同志的高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安华文同志的高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高州市人民政府****年*月*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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