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平安创建)为18名工人追回工资1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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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该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十大案例,高明法院的一宗案例入选其中,该案例被列为通过“执转破”程序助力破解“执行难”的典型案件。
据悉,破产审判工作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的关键环节,也是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抓手。高明法院在案例中,通过“执转破”为抓手,让执行程序中查封的财产予以解除,并移交由破产管理人接管清理、变现、分配,**名职工共计***万元工资全部获得优先受偿,该批系列案宣告执行完毕。
高明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人工资系列案是涉及民生的重大案件,关乎许多家庭的基本生存发展。高明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后,通过执转破程序,顺利破解与其他债权人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先后顺序清偿,让工人工资依法获得优先支付,最大限度保障工人权益。
据介绍,佛山市现已拟定《关于执行移送破产程序的实施办法》(“执转破”实施办法),对执行移送破产的程序规则与操作流程作出细化,对执行法院与破产管辖法院的相互衔接、配合作出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高明法院还通过建立破产管理人分类、动态管理制度,有效地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管,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
案例详情
去年,侯某等**名职工诉佛******追索劳动报酬的共计**件诉讼案,经法院调解,******向职工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款项。调解书生效后,******没有主动履行付款义务,职工们于是申请强制执行。高明法院于****年*月予以立案,强制执行金额为***.**万元(含执行费)。
高明法院立案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股权、动产、不动产等进行了调查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均已被杭州中院、杭州拱墅区法院等多家外地法院查封、冻结,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亿元,此外已无财产可供执行。考虑到被执行人极有可能资不抵债,高明法院及时查封了被执行人的账册等相关财务资料,并建议职工们不要坐等分配,而是积极地尝试通过“执转破”程序处理矛盾。
与此同时,高明法院迅速发函与杭州中院协调,要求其分配财产时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和补偿金,或暂先不予分配,等待执转破案件处理完毕后统一处置。杭州中院经审查同意暂缓分配财产,等待执行转破产处理。
随后,高明法院迅速整理相关材料,作出移送破产审查的决定书,交由佛山中院进行破产审查,同时向杭州中院送达该决定书,通知其停止分配扣划的银行存款。
由于被执行人在高明法院的执行程序中已无财产需继续处理,高明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程序中查封的财产予以解除查封后移交管理人接管。
佛山中院于****年**月裁定受理该破产清算申请,并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知杭州中院及其他相关法院中止执行程序,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而被执行人的财产均由破产管理人接管清理、变现、分配。
****年初,******财产后,开始分配财产。获知该情况后,高明法院依法恢复该批系列案件的执行,侯某等**名职工的共计***万元工资全部获得优先受偿,该批系列案宣告执行完毕。
名词解释
“执转破”又称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条件,******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以启动破产程序来化解社会纠纷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