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关于《巴马瑶族自治县盘活供销合作社土地资产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巴政办发〔2018〕226号)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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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政办发〔****〕***号文件公开网址为:http://***.******.***.cn/xxgk/zfbw/********-*******.shtml一、制定的背景及目的****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盘活供销合作社土地资产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号)、中共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巴马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题会议纪要》(巴阅〔****〕**号)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要求,切实解决供销合作社历史遗留问题,通过盘活供销合作社土地资产,更好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带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二、总体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以盘活供销社土地资源、以项目合作、资源共享、共谋发展为着力点,以供销合作社与村集体合作共建项目为切入点,坚持“合作共赢、社村共兴”的原则,创新发展思路、加强互助合作、共同发展项目、破解发展难题,实现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服务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四赢”局面。三、主要任务目前,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现有土地**宗**.**万平方米,其中有*宗(土产*宗、日杂*宗、农资*宗、凤凰*宗、那社*宗、西山*宗、百林*宗)*.**万平方米土地尚未登记,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支持供销合作社盘活土地资产。(一)充分利用和盘活供销社在城、乡、村的仓库、闲置场所等土地资源和社有资产,加快供销合作社项目建设,提高土地资产利用率和经济效益,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增加收入。(二)利用供销社在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现代流通、农民专业合作中的优势,探索通过土地入股、租赁经营、联合投资、提供服务等多种形式,与村集体合作发展,主动向村集体特别是贫困村集体倾斜,促进村集体发展壮大。(三)县供销联社要以所辖乡镇基层供销社为单位,坚持服务“三农”原则,找准与村集体合作发展的切入点,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合作盘活开展社有土地资产的实施方案,搞好项目建设策划,拟定方法步骤,提高合作共赢的可行性和实效性。四、保障措施(一)加快落实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二)落实“先解押开发,以发展促解决”政策(三)落实土地出让金返还给供销合作社政策(四)保障供销社和村集体合法权益五、工作要求(一)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支持供销社盘活土地资产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供销社盘活土地资产助推乡村振兴工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二)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盘活供销社土地资产联席会议制度,由自治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国土、财政、住建、供销社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定期研究供销社土地资产历史问题处理、与村集体合作开发土地资产、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加强调研指导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三)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协调整合相关的各类项目扶持资金,加大对供销社与村集体合作建设项目的支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重点向基层组织和乡村一级倾斜。(四)强化督促考核要把支持供销社盘活资产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抓好此项工作。巴马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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