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2018年巴马瑶族自治县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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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工商消字〔****〕***号)精神,深入推进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广西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二、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不断释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三、工作目标(一)在我辖区内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电子商务、旅游、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二)宣传、鼓励、引导经营者积极主动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高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经营者,进一步提升全县消费品和服务质量,畅通消费纠纷解决渠道,有效解决消费领域突出问题。(三)消费法律法规知识更加普及,消费环境更加和谐,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诚信体系更加完善,消费保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充分显现。四、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源头治理,全面加强质量监管,建立质量监管机制,完善质量诚信体系,进一步提升生产领域产品、流通领域商品、服务领域消费质量水平。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制度,促进诚信守法经营。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职,重点规范电子商务、旅游、食品药品、信息消费、交通、金融、价格领域、公共服务、快递物流、文化、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等十二大行业领域的经营行为,为百姓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开展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二)开展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三)开展食品药品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四)开展信息消费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五)开展交通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六)开展金融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七)开展价格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八)开展公共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九)开展邮政、快递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十)开展文化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十一)开展教育培训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十二)开展美容美发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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