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西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及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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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暂行办法》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及管理在行政管理、经济活动中的积极作用逐渐凸显。建立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及管理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利部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和部署、加快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几年,国务院、水利部等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年**月,水利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年*月,水利部出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年*月,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市场监管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关联管理,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全面应用于资质审核、评优评奖等日常监管工作。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评价等级和不良行为记录作为评标要素,纳入评标办法。” 制定出台《暂行办法》,对于规范我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具有积极的作用。
同时,广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经过几年的运行,功能不断完善,能够满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收集和管理的要求,为实施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管理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二、制定《暂行办法》过程中的主要思路和考虑
制定《暂行办法》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年—****年)》(国发〔****〕**号),《水利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水建管〔****〕***号)、《水利部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水建管〔****〕***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区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主要考虑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明确信用信息记录程序;二是明确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实施广西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量化评分;三是加强信用信息的应用。在资质(资格)审批(审核)、招标投标、评优评先、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充分运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信用等级和量化评分结果,建立关联管理机制,做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三、《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章**条,主要包括:
第一章是总则。包括制定《暂行办法》的目的、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定义,广西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包括的内容。
第二章是信用信息记录。明确信用信息建立、修改、补充、更新、撤销的方式。信用信息的公开以及发布期限。
第三章是信用信息量化评分。明确广西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量化评分的主要内容;评分工作由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实施,各市县水利部门配合开展;原则上每年开展*次;评分结果的有效期等。
市场主体信用等级采用水利部评定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并实行动态管理,信用信息评价总分等于评价有效期内的信用等级分、业绩分、良好行为记录加分、不良行为记录扣分之和。
第四章是信用信息应用。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资质(资格)审批(审核)、招标投标、评优评先、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充分运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信用等级和量化评分结果,建立关联管理机制,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第五章是监督管理。明确自治区水利厅、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信用信息管理的职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是附则。明确《暂行办法》解释权限和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