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专项履约抽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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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行政事业单位:为使我区物业管理类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投标承诺能真正落到实处,提升项目合同履约水准,根据《关于开展龙岗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情况抽检工作的通知》(深龙财[****]*号)的要求,我中心计划于今年五月份开展我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专项履约抽检工作,抽检工作依据《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规范》(SZDB/Z ***—****)执行。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请各采购单位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即日起对本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的履约情况开展检查,特别是投入项目服务人员人数、投入项目服务人员资质构成承诺和实际服务人员人工成本等内容。发现供应商履约存在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投标承诺的,应及时要求并督促其完成整改,并对整体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且情节恶劣的,可报我中心将该项目列为重点抽检对象。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专项履约抽检工作中,如发现供应商履约存在问题,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且责任方是履约供应商的,将给予差评并公示,同时记入诚信档案。对于记入诚信档案的供应商,将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第四条进行处理。特此通知。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