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关于调整秀洲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招投标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号)要求,为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经研究,秀洲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自**月**日起做如下调整。 *.调整秀洲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在我区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所有项目按照招投标中标价,分档定额计收交易服务费。自****年**月**日起,按照《关于规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嘉发改物〔****〕***号)(附件一)文件执行。 *. 取消信息服务费(****年*月*日起已取消)、设施租赁费等费用,只向承包方单向收取交易服务费,发包方应缴交易服务费暂缓收取。 *.本通知自**月**日起施行,原《关于执行嘉计物[****]**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秀公管办〔****〕*号)同时废止。 嘉兴市秀洲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年**月**日附件一:关于规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嘉发改物〔****〕***号)各县(市、区)发改局(物价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县(市、区)交易分中心: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号)要求,经研究,现就嘉兴市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信息服务费、场地租赁费和席位费等费用。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时,除收取交易服务费外不得向交易双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总体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收费负担。该政策根据省局文件要求时间执行。 二、调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在我市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县(市、区)交易分中心进行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招投标中标价,分档定额计收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见附表*。 三、制定市国有资产(产权经营权)交易收费标准。我市产权交易机构开展的国有资产(产权经营权)交易,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按不超过*.**%向交易双方收取手续费;采取竞价方式成交的,采用分档累计方式收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见附表*。 四、本通知自****年**月**日起施行,原嘉兴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嘉兴市物价局《转发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嘉兴市国有资产(产权经营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兴市物价局****年**月**日 附件*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收费标准(万元)***万(含)以下*.*****万-***万(含)*.****万-****万(含)*.*****万-****万(含)*****万-****万(含)*****万-*亿(含)*.**亿-*亿(含)**亿-**亿(含)***亿以上**注:*、工程总承包项目收费标准可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其他项目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具体收费标准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分中心)在规定范围内确定,并对外公示;*、交易服务费由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各承担**%;*、按标段(包)进行收费,一次交易收取一次费用;*、无具体交易(中标)金额的项目,按照实际工作量协商收费。 附件*嘉兴市国有资产(产权经营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成交金额分档费率(%)***万(含)以下*.****万-***万(含)*.****万-****万(含)*.*****万-****万(含)*.*****万-****万(含)*.*****万-*亿(含)*.**亿以上*.**(最高不超过***万元)注:*、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有交易双方各承担**%,交易双方可通过合同约定方式由交易一方全部支付或约定支付比例;*、上述交易费率为上限费率,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下浮;*、未成交的,交易机构与转让方协商收取费用。 上一条:****年元旦假期放假安排下一条:区委书记吴炳芳莅临我新中心调研指导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