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李文阁同志任我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月*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任命李文阁同志为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的决定。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白莉莉宣布任职决定。校党委书记刘志彧,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陈永胜,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巴根那、任军及党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