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空调机项目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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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决定对TCGGZY-****T***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关于采购空调机项目的谈判采购公告做如下修改:一、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谈判采购内容”中的“四、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政策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苏财购(****)**号)文件的规定:(一)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时,应当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含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也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或环境清单。”修改为:“四、政府采购政策(一)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号)》的通知规定,若所投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品目,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在最新一期品目清单发布时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可同时执行最新一期和其上期品目清单。”二、以上补充通知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三、本补充更正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四、本补充更正公告为本次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联系人:张倩冯晔 联系电话:****-********邮编:******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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