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大邑县2019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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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助力中国旅游名城、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根据《大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以下简称《大邑县示范区规划》)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统领,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保障县域环境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大邑建设“西岭雪山下的公园城市”增光添彩。 二、总体目标 举全县之力,聚全县之智,通过实施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系列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县域区位优势、生态环境优势,巩固国家生态县建设成果,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优化空间发展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恢复自然生态系统,着力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力争****年通过全国第三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评选。 三、主要工作及任务分工 按照创建工作体系,设置七大类**项主要工作任务,按照各单位职能职责制定相应任务分工。 (一)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生态制度 *.贯彻落实《大邑县示范区规划》。强化顶层设计,按照近期目标“产业转型升级初见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有效改善,生态文明制度基本建立,公众生态文明素质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开展,各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标准”,认真落实《大邑县示范区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生态环境局、各成员单位。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各项工作均需要各乡镇、街道配合,不再列出) *.实行生态文明目标考核制度。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考核管理,将铁腕治霾、重拳治水、科学治堵、全域增绿、环保督察、河(湖)长制等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确保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考核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高于**%。(县政府办公室,县级各部门) *.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江、斜江源头及主干河流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形成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对耕地、林地、草地、园地、河流、水库等各类生态空间实行用途管制,确保自然资源面积不减少,推进《大邑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作为衡量大邑县生态文明建设绩效的重要指标。(统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 *.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协同大邑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作为衡量大邑县生态绩效的重要指标。以自然资源资产变化情况、生态红线保护情况、水和大气环境质量等级变化情况、环境治理效果为审计重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内容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查的范围,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审计局,统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 *.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贯彻执行《成都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纪委监委,县级各部门) *.全面推行河长制。按照国家、省、市对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落实河长制工作举措,对全县斗渠及斗渠以上自然河渠和人工河渠进行全覆盖,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建设和配套运行机制,强化核查监督,全面推行河长制。(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全面推行湖长制。按照国家、省、市对湖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全面推行湖长制,对全县湖(库)进行全覆盖,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深化湖长制。(水务局) *.开展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排污许可证和排污临时许可证核发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指导相关企业按照所属行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申报固定污染源国家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生态环境局) *.落实环境信息公开。设立专门的环境信息公开栏,不定期地公布环境状况和环保工作信息,扩大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完善和落实环境质量公报、污染物减排结果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公告等新闻发布和重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执法依据、环境政策、办事程序、环境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公务内容。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生态环境局) (二)保护山水林田湖,构建良好生态环境体系 **.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推进“治霾十条”,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通过开展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综合执法行动、科技治霾“六大行动”,逐步改善全县空气质量,保障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幅度和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幅度达到市级考核标准。(生态环境局,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邑县实施方案》,实施****年水污染防治“***”工程,县域内斜江河唐厂大桥断面、出江河铁索桥断面年度水质均值达到Ⅲ类标准,达到《成都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年)》考核要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达到Ⅲ类标准。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生态环境局,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保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达到“优”级。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是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胁迫指数、污染负荷指数和环境限制指数的综合反映。要求保持在优良水平,且不降低,执行《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生态环境局) **.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建立健全公益林的管护网络、效益监测、信息管理、投入保障等体系,建设护林员考勤系统,提高公益林建设水平;大力实施植树造林、植绿扶绿工程,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快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等工程,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依法加强天然林资源和公益林管护,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高森林资源质量,确保县域森林覆盖率不降低。(农业农村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做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依法保护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确保无违法采集及猎捕、破坏等情况发生,严格保护重点保护物种。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入侵,要求外来物种入侵对县域生态系统的结构完整与功能发挥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未导致农作物大量减产和生态系统严重破坏。(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危险废物全面安全处置。加大工业危险废物回收利用,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转移联单制度,对于无法利用的工业危险废物,对其产生、流向、贮存、处置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设置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移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管委会) **.建立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建立污染场地环境全过程监管体系,出台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范的调查、监测、评估、修复等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形成污染场地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无污染场地风险事故发生。(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严控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体部署,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开展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相关工作,力争年内无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实施分区分级管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将县域***.**平方公里的陆域范围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保障红线优先地位,开展红线区域勘界定标,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开发。(生态环境局,发改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遵守耕地红线。按照****年中央*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比平衡的意见》(中发〔****〕*号)和《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源部)要求,开展耕地红线划定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制,着力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确保严格遵守耕地红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提升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严格保护县域内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或市级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区,确保全县受保护地区面积不低于**%。(生态环境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西岭雪山管委会) **.编制空间规划。依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年*月)文件要求,编制空间规划。以“多规合一”为基本原则,充分对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大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各类法定专项规划,确保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参数一致。(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务局、发改局、民政局、经开区管委会) (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绿色化发展 **.持续降低生产总值能耗。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将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报告。持续降低火电、化工建材、钢铁行业能耗在全县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坚定不移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推广电能代替其他能源,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坚持淘汰落后产能,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抓好节能技术推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发改局、统计局、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管委会) **.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开展年度计划用水管理,对电力、钢铁、造纸、涂料、食品发酵重点用水工业企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和实时监控系统。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大力推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重点抓好全县造纸、涂料、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等高耗水或高污染行业企业的节水工作。引导造纸、蔬菜加工、火力发电等耗水量大的行业企业采用节水技术和工艺。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达到省市级考核要求,在省内名列前茅。(水务局) **.提高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多管齐下,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鼓励企业建设多层、高层厂房,提高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提高建筑密度,引导企业向“上”发展。坚持适地、适时、适度开发,妥善解决土地征用遗留等问题,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实施闲置土地厂房综合利用计划,规范闲置土地厂房租赁管理。创新工业用地管理机制,确保县域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达**万元/亩以上。(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经开区管委会) **.打造生态循环农业,实现农业废弃物多级综合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链模式。种植业集中的安仁镇、董场镇、王泗镇等乡镇以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基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为重点,推进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多途径利用。在三岔镇、上安镇、蔡场镇等秸秆生产重点区域建设食用菌生产厂、秸秆有机化肥厂等,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以上。 发展以“三沼”为核心的综合利用产业链模式。以安仁镇和韩场为核心区,着力培育特色种养循环示范点*-*个;在安仁镇、上安镇、蔡场镇、三岔镇、王泗镇和苏家镇等重点养殖区域,大力推进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沼气设施建设;建立与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相配套的畜禽固体粪便预处理和畜禽固体粪便无害化处理中心及有机肥厂,形成全县畜禽养殖粪便无害化处理网络,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以上。(农业农村局) **.抓好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坚持源头削减固体废物产生量,鼓励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和产品生命周期分析,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工业,改革和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不断完善工业固废的收集、暂存、存储、转运和处置系统,提升县域炉渣、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全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以上。(生态环境局) (五)抓好山水宜居建设,构建人居生态生活 **.保持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水平。加强村镇饮用水水源地植被、湿地资源保护,着力退耕还林、发展生态农业,鼓励饮用水水源地周边使用清洁能源,推进改厕项目实施。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机制,加强水源地周边工业、畜牧业、农业、渔业、餐饮的管理和执法力度,有效保护饮用水水源,确保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加强卫生合格率检测,保障广大群众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提高污水处理水平。制定并实施县域排水与污水处理实施计划,加快大邑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保障大邑县污水处理厂、沙渠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加快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实施除磷脱氮等改造和升级。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支线管网建设。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深入实施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重点对城乡结合部以及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污水截流收集、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治理等措施,县域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省级、市级考核要求,在省内名列前茅。(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局、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经开区管委会) **.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采用“******或小区物业收集、垃圾压缩中转站中转、县处理”和“二环路以外环卫所收集、垃圾压缩中转站中转、县处理”两种主要模式对城区的生活垃圾污染进行治理。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分区治理,推广和创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逐步推广户分类、村收集,提高农村垃圾分类收集水平,确保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综合行政执法局) **.加快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结合幸福美丽乡村建设、“三美示范村”建设,继续推行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度,制定年度农村改厕目标任务,确保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以上。(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大力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依托百村容貌整治、“四好村”创建活动等载体,清理整治村内道路两侧、沟渠两岸、庭前院后垃圾杂物、畜禽粪便等,提高环境卫生水平。配足村庄垃圾箱(桶)、小型垃圾收运车等基础设施,完善村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完善村庄路网设施,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整治村庄河道、沟渠等。持续推进农户改水、改厕、改厨和改圈,推广种养结合,抓好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等。(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全面推行绿色建筑。认真执行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绿色建筑的规定,将绿色、生态、低碳理念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节能**%的强制性标准。全县新建保障性住房、养老院、医院、学校等项目应全面执行国家、四川省现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取得土地(含招拍挂、划拨、协议出让等)和政府投资的房建工程项目全面执行装配式建筑标准(含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等),全县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保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推广公众绿色出行。贯彻落实《大邑县城乡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规划》、《大邑县公共交通场站专项规划》,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促进节能减排。加大公共交通节能宣传,开展公共交通节能减排科普活动,鼓励新能源、节能环保型公共交通工具使用,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实施“村村通”专项工程,确保公众绿色出行率**%以上。(交通运输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改局、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推广节能节水器具普及。普及使用节电型电器和照明产品,开展节水型机关、企业(单位)、社区创建活动,启动大邑县城区非节能节水型器具改造工程,改造居民家中仍在使用的螺旋升降式水嘴和水箱为*升及以上的抽水马桶等非节水器具,鼓励使用可重复利用的餐具及其他用品等,全县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以上。(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发改局、财政局) **.严格政府绿色采购。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强制节能环保政策,全面落实绿色采购政策,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电)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产品。实行绿色准入制度,保障政府采购市场绿色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局) (六)挖掘传统山水文化,弘扬生态文明理念 **.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建设培训。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培训,通过举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党校主题班、部门业务培训班、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辅导班和网络在线学习等方式,实现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建设培训达到***%。(组织部,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党校) **.提升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坚持把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六五环境日”和“*·**地球日”等时节,开展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举办生态讲座、生态环保摄影比赛、环保骑行活动等,凝聚全县上下共建生态文明、共促绿色发展的力量,确保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的知晓度达到**%以上。(生态环境局,宣传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借助现代媒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情况主动公开,在《今日大邑》主动刊发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信息,利用“美丽大邑”、“环保大邑”公众微信和官方微博,多方位、多渠道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合理回应群众环境诉求,认真调查处理群众来电来信环境投诉,确保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达到**%以上。(生态环境局,宣传部、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七)实施重点工程项目 **.打造一批特色亮点。积极与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汇报沟通,在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个方面打造一批反映大邑特色的亮点项目,每个项目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生态环境局,各成员单位) **.实施一批规划重点工程。根据《大邑县示范区规划》,实施一批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各项目牵头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共识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是我县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切实统一认识,并以此为抓手,建立本单位创建工作机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推进各项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各有关部门对应任务分工,要承担起牵头职责,找准工作的发力点,发挥主动性,积极参与,深化细化落实本方案,明确措施、明确任务、明确期限,全力推进示范县创建,形成部门联动、全面推进的良好格局。 (三)强化舆论宣传,扩大影响 发挥微博、微信、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舆论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主动引导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示范县建设,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考核督查,保障实效 我办将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将本工作方案内容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对各有关单位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适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抽查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务求保障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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