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贯彻粮食收购许可 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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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成立以来,认真贯彻《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国粮政〔****〕***号)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目前,除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外,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农民、粮食经纪人(个人或者家庭为经营主体,直接向种粮农民、其他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的经营者)、农贸市场粮食交易者均无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极大的活跃了乡村经济助力我市乡村振兴。 ****年*月**日,审批局为成都******办理了我市今年首张《粮食收购许可证》,该企业位于我市绿色经济样板区核心位置,其开展的粮食收购业务将为该样板区农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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