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柳林乡红色教育基地工程中标公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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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信阳市浉河区柳林乡人民政府委托,就柳林乡红色教育基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一、招标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柳林乡红色教育基地工程;*.招标控制价:*******.**元*.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柳林乡红色教育基地项目,主要包括红色教育基地*#-*#楼修复工程,新建门楼工程、后门楼修复工程、院内大回廊修复工程,地标牌、景观池等零星工程。*.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三、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时**分;评标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五楼会议室;评标委员会成员:黄波、归志华、全文彬、雒家、闫玉华。四、中标信息: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地址:河南省宝丰县前营乡人民政府院内中标金额:*******.**元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信阳市浉河区柳林乡人民政府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柳林乡联系人:李先生联系 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号*幢*单元**层***号联 系 人:吕先生联 系 电 话:***********六、中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