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天津百瑞收缩膜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电话:***-******** 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西青市民中心二楼,***窗口 邮箱地址:******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建设地点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公示日期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天津百瑞收缩膜生产线天******天津天发源环境******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天祥工业区祥玖路**号-*天******在保留现有厂区生产规模不变的基础上,另租赁位于天祥工业区祥玖路**号-*已建成的*栋标准厂区实施天津百瑞收缩膜生产线项目,本次异地扩建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租赁厂区占地面积****m*、厂房建筑面积****.**m*,厂房内部根据使用功能划分为生产区、仓库、办公区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多层共挤收缩包装袋****吨施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无新增土建,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调试,主要污染为设备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产生的扬尘和噪声。由于施工期简单且时间较短,污染将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营运期环境影响***.******.***废气(*)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挤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非甲烷总烃、氨,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净化设施处理后,由*根**m高排气筒P*排放。经预测,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根据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VOCs排放量为*.***t/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异味因子低于其嗅阈浓度标准值,在采取有效的废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相应的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影响较小。(*)经过大气环境影响自查后,本项目为不达标区域,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定期排放的冷却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外排废水量合计为****.*m*/a,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水一并经污水总排口外排,外排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三级标准值,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大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地表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挤出机、制袋机、空压机等车间内设备和冷却塔、风机噪声,噪声源强为**~**dB(A)。经预测,建设单位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再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东侧厂界昼间噪声影响值均可满足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限值,西侧、南侧和北侧厂界昼间噪声影响值均可满足*类标准限值(项目夜间不生产);本项目东侧隔祥玖路为九策南奥雅居,根据上表预测结果,本项目噪声源对九策南奥雅居小区的噪声影响值小于GB****-****《声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均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UV灯管、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其中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UV灯管、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将尽量做好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处置工作,在落实相关要求的条件下,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环保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约**万元,占总投资的*.*%,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处理、噪声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车间地面防腐防渗、排污口规范化等。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落实环保投资,采取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做到排污口规范化的条件下,各类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年*月**日—****年*月*日本评价公众参与过程进行了两次网上信息公示,无公众提出反对意见。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 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