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环境保护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汤环罚决字〔2019〕27号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陈兴建:身份证号码:******************地址:******混合铁精粉*号院一、违法行为****年*月**日,河南省攻坚办暗访组在你租赁的厂房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仓库料场部分覆盖不到位,料场地面较脏,冲洗车辆污水横流。以上事实有:*、汤阴县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汤阴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依据《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情节和后果,社会影响较小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责令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停业整顿。我局于****年*月**日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汤环罚告字〔****〕**号)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根据你单位的违法情节,我局决定对你作出以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壹万元整(¥**,***.**)的罚款。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人民路支行户? 名:汤阴县财政局国库股?账? 号:***************?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阳市行政复议受理中心或者汤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