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年产3万平方米定制装饰板材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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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万平方米定制装饰板材项目德清县雷甸镇塘北村戚家************成立于 **** 年 * 月,拟投资 *** 万,租用******位于德清县雷甸镇塘北村戚家埭的一幢 * 层厂房的 *~*F 共计 **** 平方米, 购置无泵水帘喷漆室、 砂光机、 磨机等设备, 形成年产 * 万平方米定制装饰板材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主要采用多层板、橡木、樱桃木、花梨木为主要原材料, 通过开料、刨料、立铣、组装、砂光、打磨、贴皮、喷漆、晾干等技术或工艺, 生产房门、柜子、木饰面等产品。本项目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公示地点在塘北村村委公告栏,公告期间未接到周围群众和单位的来电来函。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漆台水帘除漆雾废水和喷淋塔废水,经“絮凝沉淀+芬顿氧化”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德******雷甸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大港,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加工粉尘、腻子/漆面打磨废气、油漆废气、胶合废气、废水处理区有机废气和臭气。木加工粉尘、油漆废气、胶合废气、废水处理区有机废气经分类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打磨废气经打磨柜收集净化后,剩余少量尾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建成运行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中的排放浓度限值,对厂界四周及周边敏感点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铣床、刨床、雕刻机、榫槽机、风机、空压机、脉冲袋式除尘装置等设备的运行,从预测结果得知,项目车间产生的噪声经建筑隔声、隔声罩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限值。 固废: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和综合利用,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