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甘南环境局2019年3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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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电话:****-*******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地点批准日期批准文号原文链接高原农特产品加工项目临潭县藏地************临潭县****年*月**日州环审批[****]**号见附件临潭县兴中中藏药材标准化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临潭县兴中中藏************临潭县****年*月**日州环审批[****]**号见附件 附件:*. 高原农特产品加工项目.pdf*. 临潭县兴中中藏药材标准化加工基地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