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齐齐哈尔市依安生态环境局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三利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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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依安生态环境局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齐依环责停字〔****〕*号依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邹淑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Y??我局于?****?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处位于依安县原老百货批发站院内的*座粮食烘干塔,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且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粉尘颗粒物,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以上事实,有《环境保护调查询问笔录》、《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勘查)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你(单位)立即停产整治。改正方式包括:停止生产、制定整治方案、实施整改等。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立即整改,并在**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你(单位)完成整改任务后,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和整改信息社会公开情况,报我局备案,并提交监测报告以及整改期间生产用电量、用水量、主要产品产量与整改前的对比情况等材料。停产整治决定自报我局备案之日起解除。我局将依法对你(单位)履行停产整治措施的情况实施后督察,并依法作出处理或处罚。如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依安县人民政府或者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依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齐齐哈尔市依安生态环境局(印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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