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我校5名教授入选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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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社厅近日下发通知,经国务院批准,我校第一临床学院马虹、口腔医学院孙长伏、第一临床学院姜学钧、生命科学学院李丰、第二临床学院杨清*名教授享受****年政府特殊津贴。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号)规定,对新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元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设立于****年,每两年开展一次选拔。截至目前,我校在职职工中共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信息来源:人事处 编辑: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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