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关于2019-2020年新昌县城南乡集镇两条主干道及河段保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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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项目编号: HXXC*******(FS)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年新昌县城南乡集镇两条主干道及河段保洁项目*******年新昌县城南乡集镇两条主干道及过村河段保洁项目(奖励性报酬*万元/年,不作为标的,每一季度*万作为季考,以考核为准,每季度末考核完毕拨付。)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保洁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 至 ****-**-** 上午: **:**-**:** 下午: **:**-**:** *.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昌县文体路***号 *.标书售价(元): ***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如委托) 六、 投标截止时间: ****-**-** **:**:** 七、 投标地址: 新昌县城南乡六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 ****-**-** **:**:** 九、 开标地址: 新昌县城南乡六楼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年新昌县城南乡集镇两条主干道及河段保洁项目*****新昌农商银行城东支行***************转账、汇款按项目缴纳 十一、 其他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 *、根据财库〔****〕***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新昌县文体路***号 *、采购人名称: 新昌县城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张小姐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新昌县城南乡人民政府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 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 传真: 地址: 新昌县鼓山中路***号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