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谷城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谷城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谷土资告字[****]***号) 谷土资告字[****]***号?****/*/** 经谷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谷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谷城县城关镇邱家楼、红石亮社区(正洪春天二期以西)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城镇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利用。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备注: 该宗地为商业、居住用地,根据县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定商业用地比例为**%,出让年限为**年;住宅用地比例为**%,出让年限为**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 、法规规定不符合竞买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存在失信记录的,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消除失信记录后可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在提交竞买申请的同时,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在参与竞买活动期间,“信用中国”网不会产生失信记录;参加该宗地块竞买时,竞买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家金融部门出具(同一帐号)的人民币不得少于****万元的资金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谷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谷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号襄阳名人酒店中型一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须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总体布局、配套建设等规划要求必须严格按照《 谷城县(*******号)地块规划条件的函 》(谷规函〔****〕***号)执行 。 *.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不包含耕地占用税 、契税 、印花税和拍卖佣金等税费;出让地块内围墙及垫方等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由此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出让地块内的埋藏物、管涵、道路、架空线路及建(构)筑物等,由竞得人按规定与其权利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协商解决;竞得人须在房屋竣工之日起**日内向谷城县人民政府无偿提供销售住宅总面积*.*%比例的房屋,用于县政府指定被拆迁户的还建安置房。 *.竞买人在申请土地竞买时,需到谷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五楼)领取缴款通知书后,缴纳了竞买保证金方为有效;先期报名已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日信用查询中存在失信记录的,书面告知因失信记录原因取消竞买资格,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后,保证金五个工作日不计利息退还。 *.本次拍卖会由我局******举办。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土地时须交纳**万元履约保证金,竞得后按约定结算佣金。 履约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 开户行:建行谷城支行营业部 帐 号:******************** 联系电话:***********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两年后未使用作为闲置土地无偿收回。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谷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武汉市江汉区嘉鑫大厦B****室) 联 系 人:任先生 杨先生 杨经理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谷城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谷城县农村商业银行 银行帐号:***************** 谷城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