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林州市原康镇人民政府林州市原康镇植被恢复费异地造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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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原康镇植被恢复费异地造林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受招标人林州市原康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林州市原康镇植被恢复费异地造林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按照既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项目的招标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信息*、招标人:林州市原康镇人民政府*、招标项目名称:林州市原康镇植被恢复费异地造林项目
*、项目编号:CG-****-***
*、招标控制价:******.**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加自筹资金
*、质量要求:合格,一年内成活率为**%以上
*、公示时间及媒体:公示期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结果公告*个工作日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评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收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 郝保伏、张中庆、付喜顺
三、中标信息
中 标 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X*WDU*D
中标金额:******元
工 期:****年*月**日前完成
质 量:合格,一年内成活率为**%以上
地 址:林州市原康镇政府院内二楼
四、联系方式招 标 人:林州市原康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W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地 址:林州市原康镇富康街
招标代理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
地 址:林州市龙山路西段
联 系 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中共林州市原康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各投标单位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月**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