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省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标准和监管政策研究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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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 三、 采购项目名称: 省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标准和监管政策研究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省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标准和监管政策研究项目*******项为发展我省中药饮片行业,提高中药饮片质量,发挥中药饮片的更大疗效,推广“产切片”的广泛使用,提升产切片的内控质量标准,从源头上进行质量把控。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一)该项研究要求研究机构具备强大的专业背景。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炮制技术研究中心是全省唯一以中药炮制加工为研究方向的科研机构,是浙江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一流学科、特色优势学科--中药学中药炮制方向建设单位,建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炮制三级实验室和浙江省属高校重点实验室,建有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化及标准化工程研究中心。同时该团队陆续承担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行业专项“延胡索等*种中药饮片产地加工与炮制生产一体化关键技术规范研究”、国家发改委中药标准化项目“白术等**种中药饮片标准化建设(温郁金、白术、薏苡仁)”,是全省在开展中药材产地加工方面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 (二)该项研究要求研究机构具备先进的科研设备。浙江中医药大学配备了一批高精尖的炮制加工设备及科研仪器,可以针对有文献研究基础的产切片品种,设计实验方案加以验证,为项目的顺利开展奠定了硬件基础。 (三)该项研究要求研究机构配备专业化的人才。浙江中医药大学拥有一支专门从事中药材产地加工、中药炮制研究的高效科研队伍,团队包括了浙江省中药饮片行业内规模比较大的饮片企业,如浙江中******、************、******等;同时也邀请中药行业专家组建了专家团队,为本项目的顺利开展奠定人才基础。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及有关规定,本项目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承担此项任务。 八、 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中医药大学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林赛君高工杭州市食药检验院任丽娟高工浙江省中药研究所林斌高工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本项目内容明确,要求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有关规定,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承担此项任务。 十、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十一、 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邵萍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号附件信息:单一来源论证意见(中药材初加工).pdf***.*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