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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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受理*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 真: ****-******* 通讯地址:丹东市振安区鸭绿江街道曙光路**号
邮 编: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建设项目振安区五道沟村***************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公示的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