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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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环审〔****〕**号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关******年产*.*万吨石灰磨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你单位申请报批******年产*.*万吨石灰磨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师宗县雄壁镇大舍村大水塘。项目于****年*月**日经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师发改工交备案〔****〕**号)。,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项目占地****平方米,新建年产*.*万吨石灰磨粉生产线。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师宗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委员会审查意见,同意建设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述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 “三同时”制度。
三、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余风管末端集尘罐上方和筒仓顶呼吸口设置布袋除尘器,下料口设置布袋密闭,厂区加强通风换气并及时清扫。
(二)生活污水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作周边农作物浇灌。
(三)厂房内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
(四)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置。
(五)废机油统一收集贮存专人管理建立台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六)生活区废渣外运综合利用。
四、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年后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在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请县环境监察大队做好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察工作,确保环保设施按照环评中的要求落实,并投入使用。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