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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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提采*.*万立方米大理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电话/传真:****-*******通讯地址:丹东市新城区金河大街***号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提采*.*万立方米大理石扩建******宽甸县毛甸子镇丰裕村四组丹东******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年开采大理石*.*万立。大气:凿岩、爆破、装卸产生的粉尘及堆场、运输扬尘均采用洒水抑尘措施。 水:湿式凿岩污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淋滤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矿区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用作农肥。 固体废物:废石存放于废石场,沉淀池沉渣定期清运至废石场,用于回填、覆土以及外卖作建筑材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外运至指定地点处理。产生少量的废机油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收集、暂存,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噪声:采取减振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生态:修建挡土墙、排水沟、沉淀池等,矿山服务期满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生态修复。项目位于青山保护规划合理利用区内,宽甸县青山保护局出具意见;项目不在预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建设单位采用媒体公示和问卷调查表二种形式开展。在**天的两次公示期内及公示后的调查表调查填写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