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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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受理*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
通讯地址:丹东市振安区鸭绿江街道曙光路**号
邮 编: ******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丹东市振安区珍珠医院丹东市振安区经山街***-*号 丹东市振安区
珍珠医院丹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