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建武警大门附属用房及院内改造工程增加项目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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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开封市涧******的委托,就新建武警大门附属用房及院内改造工程增加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新建武警大门附属用房及院内改造工程增加项目
*.项目编号:汴财单一采购-****-*
*.投资总额:**.******万元
*.工 期:**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清单、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单一来源公示时间及发布网站:
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的公示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三、协商时间:****年*月**日
单一来源小组成员:姜洋、梁红伟、朱可奇
四、协商情况:采购******单一来源响应文件进行详细审查,经审查均符合单一来源文件要求,并对其报价表示认可。
五、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新建武警大门附属用房及院内改造工程增加项目
中标人名称:******
地 址:开封市万圣路*号付**号
中标金额:******.**元
工 期:**天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张晓康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涧******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地 址:开封市育新街**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号
七、公告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一个工作日)
八、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质疑、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房间(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
九、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