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四川省南充市精神卫生中心白土坝院区精神科住院楼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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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南充市精神卫生中心白土坝院区精神科住院楼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行政区划四川省南充市代理机构晨越建设******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俊武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号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 购 人四川省南充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人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路**号采购人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老师项目联系电话***-********公告发布时间****-**-** **:**原公告发布时间****-**-** **:**原公告名称http://***.******.***.cn/view/staticpags/shiji_gzgg/四川省南充市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白土坝院区精神科住院楼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原公告地址http://***.******.***.cn/view/staticpags/shiji_jzxtpcg/*************ea******e**ef***bd*.html项目包个数*更正事项、内容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白土坝院区精神科住院楼维修工程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更正公告各潜在供应商:
白土坝院区精神科住院楼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更正如下:
一、补充上传图纸;
二、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谈判文件“第二章 谈判须知”中的: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更改为: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
四、谈判文件自****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晨越建设******(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号拉.德方斯东楼*楼西区)获取。
更改为:
谈判文件自****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晨越建设******(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号拉.德方斯东楼*楼西区)获取。
五、谈判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更正为:****年*月*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年*月*日**:**(北京时间);
六、更正后的谈判文件已重新上传;
七、其余不变。特此更正。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
****年*月**日其它补充事宜采购品目名称房屋修缮更正文件下载地址附件备注PPP项目标识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