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河源市环境保护局拟对广东省东源县叶潭镇双坪村削竹顶矿区高岭土矿(V1矿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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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号环保大楼,邮编:****** 联系电话:****-*******传 真:****-*******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广东省东源县叶潭镇双坪村削竹顶矿区高岭土矿(V*矿体)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河******建设地点:东源县叶潭镇双坪村附近环评机构:四川省******项目概况:河******拟在东源县叶潭镇双坪村附近建设广东省东源县叶潭镇双坪村削竹顶矿区高岭土矿(V*矿体)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仅开采V*矿体,开采矿种为高岭土矿,生产规模为开采**万吨/年,开发利用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山服务年限为**年,采出矿石外售,严禁对V*矿体进行开采。V*矿体面积为*.****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米~+***米。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设置矿区的截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系统。项目开采区内产生的露采雨水全部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于生产或抑尘用水,不能回用的经处理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后,排入南面小溪与西面小溪。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标准后回用于周边山林地灌溉,不外排。(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在采剥、挖掘、装卸、运输等环节均采取喷淋洒水抑尘,降低无组织粉尘源强,颗粒物等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加强产品运输过程的管理,做好运送车辆的抑尘措施,减少运输过程中扬尘的产生,确保产品运输道路沿线的居民不受影响。(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运载矿石的车辆途经居民点应采取禁鸣、限速等措施,防止交通噪声对沿线环境敏感点声环境造成影响。(四)做好生态水土保持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按照项目水土保持、土地复垦、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对矿区、废采坑进行复垦复绿,边开采,边治理,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项目剥离废石、表土全部用于现有矿区采坑复绿恢复治理。采矿区、现有采坑等周边应设置挡护工程与截排水沟,并及时做好边坡防护、水土保持和平整、复绿工作。矿山服务期满退役后,应按要求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整治,及时封场和复绿,最大程度地减少水土流失,恢复地表植被。(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开采区应设置足够容积的沉淀池、回用水池,储存和处理露采雨水并回用于生产工序。(六)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报告书要求落实施工期废水、废气、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局公众网公示**个工作日。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