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浙江省长兴县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子项目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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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为浙江省长兴县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子项目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处理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一.本次招标范围:*、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浙江省长兴县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子项目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处理工程 ,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吕山乡。*、本工程招标范围(*)、项目位于吕山乡南杨村北侧的水产养殖集聚区。项目分两个区块,其中区块一紧靠泗安塘,区块二位于项目区中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区块一:新建生态沉淀池***m*(内置集泥斗*座、复合式浮床***m*、网框式浮床***m*)、表面流湿地***m*、潜流湿地****m*、生态过滤坝*座;沟渠生态化改造*处,其中自然沟渠生态化改造**m(含生态护岸***m),硬化沟渠生态化改造***m,新建浆砌块石护岸**.*m。区块二:新建生态沉淀池***m*(内置集泥斗*座、内置复合式浮床***m*、网框式浮床***m*)、表面流湿地****m*;硬质沟渠生态化改造**.*m。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本工程概算投资约***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一)投标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及其******,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视为有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所在地区(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三)其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年*月*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未取得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办理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其他电子评标平台使用费等在下载时根据提示支付),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cn:****),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雉城街道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楼)本工程开标室。*.* 电子版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纸质及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六、联系方式招标人: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地 址:长兴县吕山乡联系人:孙工电 话:***********传 真:/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地 址:格兰国际广场广场A座***室联系人:黄工电 话:****-*******、*******传 真:****-***********年*月**日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序号资格条件内容一企业*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未被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其他要求:无。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视为有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所在地区(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三其它*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 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公示内容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中对该人员的要求,外地进浙施工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