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琳朗五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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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长安镇长青街环保大楼 邮编:******项目名称:东莞市******建设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李屋第六工业厂房B栋*、*、*楼建设单位:东莞市******环评机构:安徽中******项目概况:东莞市******位于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李屋第六工业厂房B栋*、*、*楼(北纬**°**′*.**″,东经***°**′*.**″)建设,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的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的占地面积为****m*;建筑面积为****m*,预计年产五金配件***万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废水处理措施:项目清洗废水经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二、废气处理措施:项目开料、机制加工工序会产生少量金属碎屑,金属碎屑的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易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打磨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粉尘周界外浓度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烘干工序产生的燃料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的要求。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的滤芯过滤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烤粉、丝印/移印、烘烤废气经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有机废气未超过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第Ⅱ时段标准限值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第Ⅱ时段限值的较严值的要求,燃料废气不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的要求。三、固废处理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碎屑和边角料、废包******处理;废包装罐、废活性炭、废抹布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四、噪声处理措施:对于项目机械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治理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坚持在项目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促进项目发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责任。二、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不断强化内在约束机制。 三、切实加强自我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做到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质量改善。四、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甚至增产减污。五、定期公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妥善处理好企业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努力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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