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11[2019]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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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号) **[****]**号 ****/*/**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C-*-**-*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海口市坡博坡巷棚改C-*-**-*地块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土地用途明细: 城镇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备注: *、根据市规划委《关于海口市坡博坡巷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商品房C-*-**-*地块规划条件的函》(海规函〔****〕****号)文执行;
*、该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城镇住宅**年,商业**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符合下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一)竞买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二)竞买人(******)开发或施工过的房建工程项目获得过鲁班奖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质量奖项; (三)竞买人(******)经信用评级机构认定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不低于AAA,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以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信用评估机构及穆迪、标普、惠誉等任何一家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准; (四)竞买人(******)需具备本次招拍挂规定的上述施工资质条件,并依法组织施工,不得挂靠或以任何形式变相挂靠,也不得将除法律允许分包之外的项目分包给他人; (五)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日内在海************,******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中出资比例不得低于**%。 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在************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国土大厦土地交易中心五楼(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或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国土大厦土地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大厅(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C-*-**-*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做出让地块的出让金,定金为土地成交价的**%。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二)****年 *月 *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了《关于坡博坡巷C-*-**-*地块宗地具备供地条件的说明》,该宗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清表已落实到位,无抵押无查封,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已具备供地条件; (三)本宗土地带项目回迁商品房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出让,土地竞得人应按规划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和建设(规划批准的回迁商品房建筑设计具体方案向项目所在辖区政府咨询,咨询人:劳宜兴,咨询电话:********、***********); (四)销售对象:项目所有的住宅、商业用房,均由项目所在辖区政府组织特定回迁人按限定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名单和购买条件由项目所在辖区政府提供。有独立产权的小区配建停车位,按《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明确各棚改项目回迁商品房地下停车位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约定,最高价不超过**.**万元/个进行销售,或参照周边租赁市场的价格进行租赁,不得对小区业主以外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销售或租赁。本项目回迁商品房回购限定价格:建筑面积****元/平方米,土地竞得人应负责配合按要求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其他相关限定条件详见《海口市龙华区坡博坡巷棚户区回迁商品房项目(C-*-**-*地块)土地出让补充条件》; (五)用地内应配套幼儿园一处,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依照经规划批准的项目回迁商品房建筑设计方案)。 土地竞得人应按国家、地方行业管理规范、规定要求建设该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完工验收综合备案后,无偿移交市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并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 (六)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或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联 系 人:陈红丹、卢一萌、方中平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海口椰岛支行 银行帐号:********************-****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