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泰和县井冈山大道(泰和高铁站至105国道段)建设工程中标公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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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井冈山大道(泰和高铁站至***国道段)建设工程于****年*月**日举行开标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排序前三名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排序人:****** 第二中标排序人:****** 第三中标排序人:****** 预中标单位:******中标价:********.**元 建造师:黄金平施工员:杨川材料员:赵芳 安全员:胡莹质量员:魏曼 申报业绩:工程名称:大目湾新城来薰路建设工程(门前塘大坝~乐渔路)及松兰山大道*号桥工程象山县大目湾区域 业绩查询网址及路径:https://***.******.***.cn/newscontent-********-*.html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工程如有投诉,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投诉人代表的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异议受理单位: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如有不服,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 投诉受理单位:泰和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受理电话:****-******* 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