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中心机房环境监测、UPS(不间断电源)改造及机房配件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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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中心机房环境监测、UPS(不间断电源)改造及机房配件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刘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中山北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号标力大厦**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项目名称:中心机房环境监测、UPS(不间断电源)改造及机房配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TH[GK]********、采购人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中山北路**号项目负责人:小刘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号标力大厦**层评审部经办人:吴彬彬*联系电话:****-********-****、招标公告日期:****-**-***、招标结果确定日期:****-**-***、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福******"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的条款规定,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故本项目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按废标处理。*、中标情况:包*合同包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本项目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按废标处理。*、收费金额:/万元收费标准:/**、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无。**、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