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招标公告[金华市孝顺镇区雨污合流道路改造一期—镇南渠道疏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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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孝顺镇区雨污合流道路改造一期—镇南渠道疏浚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金******。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概况:造价约***万元。*.*、招标范围:起点为环镇北路与规划路交叉口,终点为孝顺溪,线路全长*.*公里,设置雨水管道及渠道连通管道,其中雨水主管管径DN****,管道全长约***m,最终汇入镇南排水渠。主要包括便道铺设,管道土方开挖、回填,多余土方装车外运,淤泥开挖,塘渣回填,DN****-DN****钢筋混凝土管铺设,***°管道C**混凝土基础,干铺碎石垫层,连通管C**混凝土全包基础,检查井砌筑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计划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且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单位不得与其他单位存在股东或直接管理者关系,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相关主管部门限制其参加后续一年内金义都市范围内的投标活动。*.*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义都市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义都市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核对)按顺序装订成册:*)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招标公告第*.*、*.*、*.*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由社保处出具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或参保人员缴费清单(近三个月内任一天出具的)。四、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汇票或本票的形式交至开标现场。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元/份,售后不退。六、报名时间:****年**月 **日——**月**日(上午*:**—**:**,下午**:**—**:**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七、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新大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八、注意事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及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金义都市新区网(***.******.***.cn)本项目公告内,由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相关补充信息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相关补充信息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九、备案单位: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 标 人:金******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地 址: 金义都市新区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号东二楼 联 系 人:
项新满 联 系 人: 钱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