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2018年松江区叶榭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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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年松江区叶榭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报名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的;(*)企业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质量安全生产考核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松江区叶榭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L-****-***) *、预算编号:**-**-******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规划造林,充分利用农村道路、河道两侧及闲杂荒地进行土地平整、开挖外围沟和苗木种植。主要树种为栾树、无患子、乌桕、金桂(独本)、枫香、黄连木、榉树等**个树种,共*****株。 *、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历天内完成 *、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质量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等原件彩色扫描件,提出开通网上投标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扫描件)、资质证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质量安全生产考核证(加盖公章扫描件)、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等原件彩色扫描件报名资料接受验证并获取招标文件,并携带招标文件费:****元,逾期不予办理。未按规定时间内接受报名验证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松江区乐都西路***号*楼 *、开标地点:松江区乐都西路***号*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有效的网络链接设备及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年*月**日上午**:**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转*****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 地址:叶新公路***号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号*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朱檑 联系人:强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