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3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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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舟山市******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麒麟街***号京汇广场*幢 舟山市****** 新建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应用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增*台PET-CT、*枚**Na密封放射源(活度为*.*×***Bq *枚,属于Ⅴ类源),新建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具体使用放射性同位素**F 环评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在舟山市东港街道、文康社区及项目建设地采用张贴公告方式进行公众参与,为期**个工作日。具体公众参与情况见《舟山市******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 (*)制定辐射相关的管理制度。
(*)要求组织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参加有资质单位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证后才能上岗,并按每*年一次的要求进行复训,同时应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环评报批后,需及时向相关部门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根据“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号部令”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公司在项目建成且验收后终结运行应当依法实施退役。退役完成后,方可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手续。
(*)若建设单位使用新的放射性核素或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增大,则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关注点的公众,监测、评价其受照剂量,并提出相应的放射防护改进或管理措施。 (*)核医学控制区与监督区的地面与工作台面均应铺设防污染材料,地面平整光滑无接缝,易于清洗不渗漏,应有利于表面污染的防治(具体为采用地胶板、并设置地漏;地面与墙体之间采用圆角,避免污染物堆积,同时向墙体延伸**-**cm;采用易于清洗的感应式水龙头及平面式灯具)。
(*)放射性废水
①对放射性废水衰变池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防止泄漏。
②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及《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卫生防护管理》(GBZ***-****)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需经审管部门确认的下列低放废液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后直接排入流量大于**倍排放流量的普通下水道:a)每月排放的总活度不超过**ALImin;b)每一次排放的活度不超过*ALImin,并且每次排放后用不少于*倍排放量的水进行冲洗,每次排放应做记录并存档。
(*)放射性固体废物
①严格区分放射性废物与非放射性废物,不可混同处理,力求控制和减少放射性废物产生量。
②核医学工作场所的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收集在专用污物桶内,再将污物桶内的固体废弃物连同垃圾袋存放到污物间。用来收集放射性固体废弃物的专用污物桶须贴上电离辐射标志,每次收集时收集袋表面应贴上标签,标明物品及最后一天的收集时间。根据《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卫生防护管理》(GBZ***-****)相关要求,本项目放射性固体废物中**F活度经检测≤**Bq/g的清洁解控水平,可按免管废物处理,即与建设单位的其他固体废物一起作为普通的医疗垃圾处理。
根据类比检测数据,类比医院核医学科当天的β表面污染均在检出限以下。同时根据计算,以**F日实际最大使用量为*.***×***Bq保守估算,假设转移到固体废弃物中的**F为*%,日均固体废弃物*Kg,则固体废弃物**F平均活度为*.****×***Bq/g,约**.*个半衰期后≤**Bq/g,用时约**.**小时。
建议建设单位将放射性固体废弃物在专用污物桶内暂存*天后再作为普通的医疗垃圾处理,此时**F 已历经**.*个半衰期,固体废弃物**F平均活度为*.**×**-**Bq/g,远远小于**Bq/g的清洁解控水平,可按免管废物处理。每次处理前由建设单位自行对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按规定进行检测,数据存档备查。
③供收集的专用污物桶应具有外防护层和电离辐射标志。
④内装注射器及碎玻璃等物品的废物袋应附加不易刺破的外套(如硬牛皮纸外套)。
⑤污物桶放置于污物间内,应避开工作人员作业和经常走动的地方。
⑥做好放射性废物登记制度,记录收储时间、处置时间,处置人员,建立台帐,为后续调查处理提供方便,并贮存于废物库内,由专人负责管理。
(*)放射性废气
操作放射性药物所使用的通风橱,工作中应有足够风速(一般风速不小于*m/s),排气口应位于楼顶,高于本建筑屋脊。采取上述措施后将符合法规要求。
(*)贮存放射性药物的房间(储源室)、放射性废物暂存库须设置报警装置与当地公安“***”联网,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贮存放射性药物的房间(储源室)、放射性废物暂存库须设置红外监控录像设备,且录像保存时间在**天以上。
(*)建设单位应制定PET-CT等操作规程,并张贴在工作现场处。
(*)工作人员操作后离开放射性工作室前应洗手和进行表面污染监测,如其污染水平超过GB*****规定值,应采取相应的去污措施。
(*)机房门上应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并与机房门能有效联动。
(**)辐射工作场所及贮存放射性药物的房间(源库)、放射性废物暂存库门外应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其中文警示说明。
(**)在放射性工作场所不得进食、饮水、吸烟,也不得进行无关工作及存放无关物品。
(**)在病人等候区内张贴告知,告知病人受药后应注意的事项,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照射。
(**)工作人员进入辐射机房携带具有报警功能的个人剂量报警器,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需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辐射工作场所需配备便携式γ辐射剂量率仪一台和表面污染监测仪一台。
(**)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关制度,合理延长门诊病人的留观时间(从注射药物至患者离开时间控制在至少*小时左右);同时制定告知单告知患者离院后不得在人流密集区域逗留。(**)建设单位应在排污口设置流量计,并安装在线监控系统与审管部门联网,以方便审管部门管理。
(**)加强放射性废水排放管理,确保放射性废水达标后排放,并做好检测排放记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 ****-**-**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服务处 联系电话: ******* 传真: *******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号市行政中心*号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nd 附件下载: